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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组队参加泸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竞赛
作者:吴兴江 日期: 2017-03-22 文章来源: 阅读数:

本站讯(信息来源:法治办 团委)根据泸州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关于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竞赛的通知》要求,学院遴选学生组队参加了由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泸州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主办、泸州电视台承办的“2017泸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竞赛”。通过2017年3月10日现场初赛、复活赛,学院学生队伍取得大中专学校组第二名,并于近日获颁“泸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竞赛组织奖”。

学院选拔了电子系学生会陈春梅、张元莉、刘研三名学生组成学院代表队,与学院法律协会学生共同组织参赛团队。参赛学生通过参加网络测试、内部集中培训、模拟竞赛等环节,认真做好了赛前准备。在泸州白塔广场电视比赛现场,学生们参加了个人必答题、小组共答题、抢答题三个环节;他们沉着应战、冷静发挥,在抢答案例分析类题目中,凭借准确无误的答案赢得了阵阵热烈掌声。经过激烈角逐,我院学生在西南医科大学、四川警察学院、泸州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四川三河职业学院共同参加的大中专学校组取得第二名成绩,并参加了有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郎酒股份公司、名酒都网科技有限公司、兴泸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等代表队同台竞逐的复活赛(各组第一名直接晋级,由第二名再次角逐复活赛)。

此次比赛带动了学生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及相关案例,尤其促进和了解了消费者维权相关知识,增强了自我维权的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