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信息来源:纪检监察处)日前,根据《四川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司法厅关于重新认定四川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的通知》,我院被重新认定为“四川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系被重新认定的十四所高校之一。
学院于2010年被命名为四川省第一批依法治校示范学校。根据《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四川省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四川省教育厅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工作的意见》等部署,学院出台了《关于推进依法治校暨“法律进学校”工作的意见》、《推进依法治校暨“法律进学校”工作责任分解》,构建了“‘依法治校、依法执教、依法育人’共同推进,‘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和谐校园’一体建设”总体布局,强化了全面依法治校制度机制,大力实施“校园法制六进”(进会议、进课堂、进班级、进社团、进网络、进公寓)工作,深化了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文化建设,提升了领导干部和师生法律素养与法治思维能力;健全了章程和制度体系,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保障了办学活动和管理工作纳入法治轨道,保障了师生合法权益;切实巩固了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建设成果,为学院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